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21 17:20:00
采购编号:442000-202012-202-0010
采购品目:医疗卫生服务
预算金额:
2,0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童晓寒
项目经办人:张攀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名称:中山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后续治疗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概况:合同期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94名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的所有医疗护理费用(含包括精神病及其它普通疾病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护理费、康复费)和生活费用(含伙食费、生活服务器和服装费等)及完成该项目一切税费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若患其它重大疾病或需要紧急抢救疾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转院治疗,费用由采购人另行解决。
项目内容:
1、此类患病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权从收治之日起则转移给成交人,成交人则同时承担监护人责任。
2、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住院环境及生活环境,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及康复治疗标准,并做好常规的照料和护理工作。
3、应负责入院精神病流浪人员的医、护、食、穿等事宜,具体为:
(1)医疗服务:定时查房,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开展治疗。
(2)康复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提供各种日常康复治疗和药物治疗。
(3)护理:对于需要全护理或半护理的患者,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包括洗衣、洗澡、洗发、喂饭、修剪指甲、剪发等。
(4)体检:每年为所有病人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项目应包括DR、B超、心电图、抽血化验及一般体格检查等)。
(5)饮食有专业人员从营养及治疗上进行指导,早餐能保证营养充足,中餐及晚餐菜保证至少有二荤二素及一汤及白饭。
(6)提供一年四季的着装,注意防寒防暑。
4、必须按照有关档案规定,为流浪乞讨智障患者建立个人档案材料。档案一人一档,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日常护理、服务记录、健康检查资料、医疗资料、康复资料等相关记录。
5、生活区域和康复区等公共区域必须安装具有储存功能的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3个月,特殊、重要资料以实物方式存入档案室。
6、成交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一旦出现,应及时有效隔离和治疗,由此产生的隔离和医疗费用由成交人负担。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17年3月,韶关新丰事件后,省委、省政府要求停止跨市托养,各地级市要将委托在外地治疗的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接回本市公立或民营医院医治。
2、鉴于中山市唯一的公立精神病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正在扩建,床位严重不足,为做好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从2017年4月起,将第三人民医院符合转院条件的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全部转院进行后续治疗。本项目上两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两次政府采购,但只有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同华医院”)一家单位投标,两次采购均废标而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最后均为同华医院中标。
3、经咨询市卫健局,目前市内没有新增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同华医院仍是市内唯一一家民营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使项目能够顺利推进,提高本项目的延续性、稳定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里溪大道南(深湾村里溪大道14号之二)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2 月 22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新安村
联系电话:0760-8820228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中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0760-8826686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第2幢4层2-423、423A号
联系电话:0760-887013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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